难道这家店的店名叫做“最后四天”?
公平交易委员会8月29日表示:黄政宪君即威斯特商行(下称威斯特商行)于营业处所外刊载“结束营业全店986/4止”及“最后4天”广告,就商品之内容为虚伪不实及引人错误之表示,违反公平交易法第21条第1项规定(注一),爰处威斯特商行新台币5万元罚锾。
公平会表示,对于店家这种刊载“结束营业全店986/4止”及“最后4天”广告,给人的印象就是将于6月4日将结束营业,全店98元,欲购从速,只剩最后4天。然经公平会派员于6月4日赴现场实际勘查,发现该营业处所外的广告,又更改刊载为“结束营业全店986/14止”及“最后11天”广告,并未依前揭广告6月4日结束营业,显然与事实不符!
这种为招徕销售商品之广告行为,与广告所宣称的内容并不符合,其差距已经逾越一般大众所能接受之程度,且足以引起一般大众错误之认知或决定,因此以违反公平交易法第21条第1项不实广告之规定,依同法第41条(注二)处该商店新台币5万元罚锾。
不实广告如雨后春笋般冒出,躲在五光十色的招牌、网页背后,亲切的向您挥手致意,消费者可要睁大眼睛瞧个仔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