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最省钱的零售店形式创业的疑问
我打算做的也是网络商店,毕竟这是最省钱的零售店形式;不过由于我所接触的朋友(包括做银饰的)都是做中华风味的东西,所以我是打算是跟他/她们进货到北美开间网络商店。
这时候,我想到了一个奇怪的问题。
首先在亚洲的我,给自己定的角色是金主兼店长兼财务兼采购兼业务兼行销,而真正在美国工作的是我弟(如果他愿意帮忙的话)。在加州的他,工作就是行政兼仓储兼出货兼客服。如果开的是网络商店,这种情况开业注册是要在哪州注册啊?
我是店的负责人,家在密苏里州,可是人却是长驻在亚洲。仓库出货的中心又是加州,可是加州的税比较贵,而且我又不是加州居民。而户籍在密苏里州那房子基本上来说没人住。
所以,这个帐究竟要怎么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