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服装店店名不能含有“军”字
当天,在古城路一家用品经营店内,执法人员依法将该店经营的野战迷彩服、作训帽、军用皮鞋和迷彩帽等仿制品进行收缴,责令经营者当场签订承诺书,保证今后不得从事仿制军服及用品的经营销售。
针对部分军用服装店店名含有“军”字的现象,执法人员督促经营者尽快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店名更换手续,逾期不改的将依法采取行动。
针对目前存在的非法生产、销售、穿着、使用军服的行为,南宁警备区联合南宁市公安局、工商局等执法部门,将展开为期20天的专项整治行动,着重查处非法生产、买卖军服和军服专用材料,生产、销售军服仿制品以及使用军服从事营利性活动和以“军需”“军服”“军品”等招揽顾客等行为。
此次联合执法行动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向各军用服装店发放《军服管理》宣传手册,向经营者重点宣讲《军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着重纠治违规销售军服及军服仿制品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