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名招牌不能随意改动
“明明店名招牌上写的是乐购,员工穿的制服也印有“乐购”字样,怎么就成了一家个体户了呢?”当陈先生再次来到那家店仔细查实,才发现该店所挂营业执照上赫然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其登记注册名称为“宁波市英山乐购超市”。
事实上,这种在店名上做文章的经营者还不在少数。11月初,象山丹城工商所专门对此开展市场调研,发现辖区竟有相当数量的经营户存在店名招牌与登记字号不符的情况,如某副食品店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好德”,但门口的招牌却成了“好的”;“府上农家”变成“府上人家”,“好客”变成了“快客”……
如果说,以上这些店名招牌还能在营业执照上找出相关文字,那么位于宁波百丈东路的一家名为“江苏鸿膏大闸蟹专卖店”则是将招牌一改到底。
最近,江苏鸿膏大闸蟹有限公司设在宁波的门市部发现有人拿着印有“江苏鸿膏大闸蟹”的提取券前来提货。门店负责人仔细验看提取券后发现,券上所盖的公章并不是正规的厂家公章,怀疑有人假冒他们的名义行骗,遂向江东工商分局举报。
经调查,检查人员很快锁定了位于宁波百丈东路名为“江苏鸿膏大闸蟹专卖店”。进一步查实后,检查人员发现该店所悬挂的营业执照上登记户名为“宁波市江东泓晨腾兴水产店”,与店名招牌“江苏鸿膏大闸蟹专卖店”毫无关联。
店名上所谓的“专卖店”字样也是老板随意加上去的,根本就没有经过正规授权;此外,该店其所销售的部分大闸蟹来源也很可疑,卖家根本就拿不出手续齐全的进货凭证。目前,该店已被责令关闭店面停止销售,撤除店面招牌,包装盒也按规定予以销毁。
店名招牌是指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在其经营或办公场所的建筑物控制范围内设置的,不具备广告形式和内容的,与其注册登记相符合的全称、简称、字号、标识等。
在店名和招牌上任意“变身”的行为到底合不合法呢?宁波市工商局有关人员表示,根据相关法规规定,经营者店面招牌应与营业执照上经核准登记的名称相符,即便是适当的简化,也必须与核准登记的名称在字号上保持一致,不得对公众造成欺骗或产生误解。
因此,经营者违反规定任意设置店面招牌的行为也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而对于消费者来说,在购物之前最好先通过查看营业执照来了解经营者的主体性质、真实名称和经营范围等,以免被忽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