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店名不能违反广告法
记者看到许可证上写着“任军饮食店”,任健解释:“我父亲叫任军。我是店主,负责店里的运营管理,负责人是父亲。这个名字没有小面公司霸道。”任健介绍,该店24小时营业,每天平均能卖500-600碗面。“其实我一直有个想法,想把小面公司注册成商标,这样能扩大影响力,但不知道应该怎么注册。”
无独有偶,在渝中区朝天门,记者看到一家火锅店招牌上写着“第一老火锅”。该店工作人员以店主不在为由拒绝采访,并拒绝透露店主的联系方式。
小面公司能否注册商标?小店大招牌可不可取?市工商局相关人员表示:小面公司和第一老火锅,这两个名字都不可取,“不但不能注册商标,甚至不能作为店名出现在招牌上。”
“第一老火锅这个名字起得太绝对了,你凭什么说自己是第一呢?凭什么证明别的火锅都不如你?所以这个名字肯定是不行的。”九龙坡区工商局相关人员向记者表示,“小面公司这个名字也不妥。作为个体经营户,并不是公司,为什么说自己是公司呢?这两个店名都是违反广告法的。”
“这两个店的店主在起名时,肯定没有咨询过我们。建议经营者在给自己的店起名时向工商局咨询,就可以避免这种情况发生。”该工作人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