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第一起药店店名侵权官司
宁乡县老百姓大药房于2005年5月30日开业,其门招、标识、口号等均与老百姓大药房非常相似。在宁乡信息网站、媒体上都刊登有该药房投放的“老百姓大药房登陆宁乡”等信息;在视觉上,该药房的店面装修、广告用语等与老百姓大药房的如出一辙,很多购买者都认为此老百姓大药房就是全国药品零售行业老大——老百姓大药房。
宁乡县老百姓大药房就是湖南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吗?老百姓大药房负责人说,湖南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是一家由民营企业发展起来的连锁医药企业,在全国已有门店70多家,遍及13个省市,但没有在宁乡设立连锁门店。
湖南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认为,宁乡这一药房采用了不正当竞争手段误导消费者,促使消费者误以为就是老百姓大药房在宁乡的一家连锁门店,给老百姓大药房带来了不利的影响,特别是对于老百姓大药房的全国连锁知名品牌造成了损失。
因此,为了维护自有品牌,不让老百姓的权益受到损害,不让“伪老百姓”误导消费者,2005年9月,湖南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对“宁乡县老百姓大药房”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提出诉讼。
2005年11月21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老百姓大药房起诉的“宁乡县老百姓大药房”不当竞争案进行了开庭审理。经法院审理查明,最后判决湖南老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在此案中胜诉。
由于“宁乡县老百姓大药房”限期整改不到位,昨日中午,位于宁乡县城区的“宁乡老百姓大药房”被市、县两级法院强制拆除有侵权内容的店名招牌。至此,我省药店第一起店名官司经过将近一年的审理后画上了句号:原告湖南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胜诉。这也是湖南老百姓大药房在全国范围内打响的品牌保卫“第一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