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开了家网店,还没赚到多少钱,就因店名取的不妥接到一张上万元的罚单。乐清叶先生称收到当地工商局的一张听证告知书,说他开网店期间涉嫌虚假宣传,要罚款一万元。 事件回放 店名惹来处罚 2005年4月,叶先生在淘宝网上开了家卖数码产品的网店。因为竞争激烈,叶先生又将销售范围改成机电产品。为了让顾客容易记住其网店,他几度更换网店名。2007年,叶先生将网店的店铺名称改为“伯乐机电”,后来又改为“★浙江伯乐机电★”。让他没想到的是,正是这个店铺名让他受到了工商的处罚。 今年5月份,工商部门电话通知叶先生去接受谈话调查。其后,把他网店的网页一一打出来让他签字。10月7日,叶先生收到了乐清市工商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工商部门认为,叶先生在销售的产品名称前标注了“浙江伯乐机电”字样,而事实上并不存在这样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的有关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虚假宣传行为。工商部门做出了处罚决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罚款一万元。 仅仅因为一个店铺名,就要罚款1万元?当时,叶先生就懵了。收到告知书后,叶先生就向乐清市工商局提出要求举行听证的申请。 工商说法 构成虚假宣传 乐清市工商局信息办主任郑晓阳介绍,今年上半年该局对网上的“乐清”网店进行了专项调查整治。其中有23家涉嫌违法经营被立案,叶先生的案子是其中之一。这些被立案的网店,有的已被强制关闭,有的被处以罚款,有的被责令改正。 对叶先生的网店进行查处是因为其网店名称“★浙江伯乐机电★”让人一看就觉得是一家企业,而实际上却不是。该网店还在销售的产品上标注了该字样,根据有关规定构成了不正当竞争的虚假宣传。 仅因为一个店铺名,就处罚1万元,这对叶先生而言会不会太重了呢?对此,乐清工商局表示,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处罚规定,下限就是1万元。网络购物也要诚信经营,该局前段时间针对“乐清”网店的专项整治,就是加强监管净化网络购物环境。 疑问 新兴的网店该如何管 网店毕竟不同于实体店,作为一种新型的商业经营模式,该怎么来管理呢?现行的法律条文是否适用管理新兴的电子商务?而网友开网店又该注意些什么呢?这些都是此案带给大家的疑问。 叶先生认为,“★浙江伯乐机电★”是网店名而不是企业名称,是符合淘宝网店关于店铺命名的相关规定。“★浙江伯乐机电★”与“浙江伯乐机电公司”有着根本区别。根据公司法以及企业名称有关规定,公司名称必须带有“公司”字样,企业名称后面也有相应的“企业”字样。“★浙江伯乐机电★”根本就不符合企业名称规则,不会让人产生企业的联想。而且本人也没有对外宣称是公司或企业名称。另外,店铺介绍与主页滚动窗口,都已很清楚地说明是网店。“淘友”一看便知道这是网店的名称。 从温州市工商局信息办了解到,目前温州其他地区还没有查处类似的案件。 律师意见 网店命名法律还没规定 对该案,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李轶成律师发表了个人意见。目前,法律还没有规定网店该如何命名,它只要符合购物网站的规则即可。该网店的名称“★浙江伯乐机电★”,前后已用两颗★号,与公司、品牌进行区分。上淘宝网的“淘友”一般都熟悉“淘宝”规则,“淘友”认为“★浙江伯乐机电★”是店名,会比认为是公司、品牌的概率高很多。所以,“★浙江伯乐机电★”并不一定会给他们带来误导。如果没有形成误导,那么工商部门认定的“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虚假宣传行为”显得依据不足,店主就不该受到处罚。 据了解,温州人在淘宝网开的网店约有1.6万余家,其中,乐清的网店有五六千家。叶先生的遭遇对那些开网店的人,或者准备开网店的人也是个警示和提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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