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少车主来说,在买车的时候,可能从没有注意过在经销商提供的金属车牌框上,有着经销商的汽车店名和联系电话。目前针对机动车车身广告,工商部门有着明确的规定和审批流程,那牌照框的形式算不算是广告呢? 在马路上,经常能够看到有私家车在车身上,贴上“开锁”或是其他业务的广告。而除了车身贴以外,另一种现象在近几年中变得越来越常见:许多私车的牌照外都加装了金属外框,这些外框上基本都是经销商在给消费者上牌时安装的,并且在牌照框上会显示行驶车辆的品牌名称,或是购车的经销商名称和联系电话。 一位安装了金属牌照框的车主罗小姐告诉笔者,由于是图省事委托经销商代为上的车牌,牌照框是经销商在安装牌照时加上的,并且收取了100元的费用。由于此费用包含在了上牌服务费中,因此也就没有计较,只是在装框前并没有告诉她上面会印上车行的名称电话。“平时车子到处跑,开到哪别人都能看到,总感觉经销商用了我的车子在打广告。”罗小姐对于牌照框上的经销商店名、电话总觉得怪怪的。 一位经销商的工作人员则表示,车牌框只是外部装饰,的确能起到一定的宣传作用,但是更主要的是体现经销商的关怀。车主一旦遇到车辆问题可以通过牌照框上的电话及时与他们联系,不过如果车主不接受也可自行取掉。 那么,这样的形式到底算不算广告呢?笔者在车主中进行了一番小调查。从笔者的调查来看,多数车主的牌照框上都有经销商的相关信息,而其中则有绝大多数车主认为这一行为应该算是广告行为。一些车主表示,经销商不应该拿客户的私家车做变相的广告。 对此,笔者从相关法律法规中了解到,私车可以做广告,但要遵循广告法、道法等相关法规,必须在当地工商部门登记,否则将遭到罚款。此外,不能在前后窗和引擎盖上做广告,广告不能超过车身面积的三分之二,不得改变车身的颜色,颜色不得影响交通安全和市容市貌等。 针对牌照框上的宣传形式,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汤淡宁律师表示,这种行为实际上也属于一种变相的广告行为,不过由于在界定等方面有一定难度,一般来说并不涉嫌违反车身广告发布的相关规定。 在2002年4月1日开始实行的《上海机动车车体广告设置和发布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仅在社会自有车辆车身两侧标注本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的,不需要办理广告登记,但文字、数字的设置位置只能在车身两侧。但两侧;车身面积(不含玻璃)的五分之三以上必须保留车身原颜色。 不过,针对车尾部的牌照框上的广告设置并没有明确规定。对此,汤淡宁律师表示,由于经销商向车主提供的是牌照框这一产品,并不是相关规定界定的广告发布平台,因此并不算是违规行为。车主们也可以放心,并不会因为牌照框上的“广告”而被罚款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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