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店名取为宝格俐似宝格丽名店,贩卖的商品亦属同种属性,珠宝、钻金,这样犯法吗? 经济部有规定同一种的行业,在同一县市不得有两家,同名称或是同音的店名,但不同县市不受规定,比如一家在台北市注册,另一家在台中市就可以,但如果他们的店名称是直接向经济部注册成全国的,那不管在那一县市地区都不能在有第二家,例如统一超商或是全家,名称有很多可以选择最好不要跟别人同音店号,才不会生意还没有做成就得跑法院。 如果"宝格丽"这三个字有先被注册的话,而你又贩卖的同质性很高的商品,除非对方不理你,不然那你很可能会被告,而且是会告得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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