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招远市烟草零售客户张先生问: 前段时间我对商店的名称进行了更改,还需要重新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吗? 山东烟台招远市局工作人员姜春琰答: 您无需重新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而应办理登记事项变更手续。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登记事项发生改变,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依法进行变更登记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依法进行变更登记;拒绝变更登记的,应当取消其经营资格,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登记事项包括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名称或字号、经营场所地址名称等。 以上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就需要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许可证变更,应当自变更事项发生后30日内提出变更申请。未及时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变更手续的,在拒不改正的情况下,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作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您更改商店名称的做法属于登记事项发生改变的情况,所以您无需重新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而是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变更申请,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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