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夜店、酒吧、歌舞厅在城市里可谓是遍地开花,歌舞厅多了,自然就有了“暗渡陈仓”之事,于是,不少录像厅偷偷地放起了黄色ll录像,歌厅舞厅也招徕一些色ll情女郎做起了“三ll陪”生意,可这些公安、文化部门抓得紧,抓到了不但吊销营业执照,还有可能吃上官司。因而为保证这些“生意”红火,不少录像摊点、歌舞厅便纷纷在名字上玩起了“黄色”的把戏,以期吸引顾客。 “销魂夜舞厅”,看到名字,就会使你心怦怦地乱跳,再看那广告上刺眼的语言更是可怕:“在你一生中,想度过一个难忘而又迷人的夜晚吗?销魂夜舞厅,将为你全晚开放,满足你的一切要求”。 形形色色的模糊招牌、黄色招牌不仅影响市容,而且有悖于精神文明建设,走出这些招牌的误区已是当务之急。 然而市场管理部门却为此伤透脑筋,他们认为现时没有任何法律、法规作出明文规定,哪些店名可以取,哪些不应该取缔,哪些必须取缔,哪些还需保留,因没有明确的条文,执行起来便是“犹抱琵琶半遮面”,不好采取强硬措施。一些店家老板也有十足的理由,给店铺取个招牌,就好像是大人给小孩起名一样,该怎么起就怎么起,又岂能干涉。在这一思想的影响下,他们便乱钻市容管理薄弱环节的空子,乱起店名,污染环境。 看来,走出店铺招牌误区非一日一夕之功夫,必须从理顺管理体制,健全管理机制,完善管理法规,提高人的素质入手,进行彻底的割除。我们坚信,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都市店铺招牌必将更会绚丽多姿,重新焕发出商业文化的斑澜色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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