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新开的奶茶店,其销售的鲜奶和炼乳“二合一”配制奶茶,竟然称作“青蛙包②-奶”,连奶茶店名、促销广告、奶茶外包装纸上都有“青蛙包②-奶”的字样。 虹口工商部门闻讯后随即展开调查,现已对该店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要求限期整改,待调查结束将依法作出处理。在食品销售中使用违法广告法的不健康店名、广告和外包装的,在上海市还是首次发现。 工商执法人员来到这家位于甜爱支路21号的奶茶店,抬头看到店名为“青蛙包②-奶”。走进刚开门的100多平方米店堂,店堂里还没有顾客。几名女服务员称,负责人不在。记者问,“青蛙包②-奶”中的“二奶”是什么意思?有个服务员解释说,“二奶”是指奶茶中含有鲜奶和炼乳两种奶制品。 另了解到,该店是上海炎马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1月1日刚开张,目前这家奶茶店在本市还没有加盟店。有个年纪稍大的女服务员指着价目表说,由两种奶配制的“青蛙包②-奶”,每杯卖12元;由一种奶配制的“青蛙包一奶”,每杯为10元。促销广告上说了,外地有家电视台曾推出特别专辑节目介绍过。 工商部门执法时,引来了不少围观的市民。一名家住附近的中年妇女对记者说,前几天她去学校接读小学二年级的外甥回家,外甥看到这个店名后十分好奇,问她,青蛙为什么也要“包②-奶”。“这种有伤大雅的店名,大人看了也感到恶心,我怎么对孩子解释?”一名上了年纪的男士也表示看不懂,他说,做生意可以搞点促销“花头”,现在讲求吸引眼球,但总归要符合国情,这件事管得及时。 工商虹口分局负责人指出,根据广告法有关规定,广告内容应当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不得含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内容,该店的行为已构成违法。 |
E-mail:bjx6035@sina.com|手机版| ( 湘ICP备12008462号-5 )|网站地图
GMT+8, 2024-11-21 23:57 , Processed in 0.065839 second(s), 21 quer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