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网名,只要主人愿意,不管他怎么更改也无人干涉,但作为企业名称,就不能我行我素随意更改。南城县建昌镇的邓某就为乱改企业名称付出了5000元的“学费”。 据南城县工商局执法人员介绍,4月16日,邓某在该县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了一家“南城县星特水暖店”,经营水暖产品。 今年3月以来,邓某未经工商部门核准,擅自在其商品上打出了“江西省南城县星特洁具厂”的企业名称,违反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中关于“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方可使用,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的规定。 鉴于邓某至案发时已获非法所得3000元,南城县工商局作出了责令邓某停止违规活动,没收其非法所得3000元,并处2000元罚款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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