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倒卖假烟为生的贾某和妻子张某,做梦也没想到,因倒卖假烟夫妻双双会站到被告席上。日前,经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贾某夫妇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今年54岁的贾某和52岁的张某都是长葛市人。眼见香烟利润空间大,便打起了销售假烟的主意。2009年4月17日,贾某和28岁的合伙人张某某打着“烟酒零售”的幌子,在郑州市的金水区华容街注册成立了德信烟酒店,办理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过再三密谋,对倒卖假烟进行了分工配合:日常货源主要由张某负责,贾某负责送货和接货,由张某某负责打款和发货。为了不引人注意,德信烟酒店里销售的有真烟、假烟和走私烟。 2013年6月1日,公安机关会同驻马店市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对被告人贾某、张某、张某某共同经营的德信烟酒店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查获各种无防伪标志卷烟700余条。经鉴定,所查获的卷烟中有假烟352条,货值金额69318.02元。 被烟草部门查办后,三人不思悔改,想继续实现他们的发财梦。2013年8月份,张某某采取“偷梁换柱”的方式,重新办理了变更手续,用自己的母亲当法人,将德信烟酒店名字更名为豫见惊喜百货店继续销售假烟、走私烟。 同年10月18日12时许,根据线索举报,公安机关与驻马店市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到豫见惊喜百货店找张某某了解情况,当场查获各种无防伪标志卷烟310余条。经鉴定,假烟226条,货值金额19914.8元。 河南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出具的鉴别检查报告及检验结果表明,经检测,从德信烟酒店、豫见惊喜百货店查获的卷烟中检测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郑州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自2011年以来,贾某夫妇伙同张某某长期向其他商户批发销售假烟,货值金额达10.09万元。 日前,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倒卖假烟案件,认为被告人贾某、张某、张某某在销售卷烟过程中以假充真,销售金额达10.09万元,其行为同时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和非法经营罪,依法应择一重罪处罚,即以非法经营罪对三被告人定罪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贾某、张某、张某某均积极参与,分工配合,均系主犯,依法应按其参与的全部犯罪进行处罚。 三被告人均当庭自愿认罪、悔罪,可酌情从轻处罚,并可对其适用缓刑。由此,法院以销售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贾某夫妇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被告人张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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