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一家照相馆使用“黑店”当店名,福清工商执法人员发现此事后,当即要求店家自行处理,店家当场拆毁“黑店”招牌。 福清工商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有家照相馆的店牌上用巨大的黑体写着“黑店”两个字。经查,这家照相馆的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名称与店牌名称不一样。 工商人员要求店方立即拆除店牌。当事人李某辩称,他的店牌上写的不是“黑店”两个字,而是“黑白店”三个字。 工商执法人员仔细一看,果然,在两个巨大黑体字中间,有一个小小的“白”字。不过,这个“白”字,一般人不凑近跟前根本看不到。 执法人员当场指出,店名应按营业执照核定的名称标注,店方为招徕顾客,突出使用“黑店”两个字,违反了《广告法》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规定,如不改正,将给予行政处罚,店家李某只得当场将店牌拆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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