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民王女士在晋安区连潘公交站附近买了一盒某品牌丁桂儿脐贴,拿回家却发现这药的“长相”和以前使用过的不大一样,“难道是假药?”王女士怀疑。 记者连日调查发现,王女士买的这款药品,其外包装与具备“国药准字”批号的同类药品如出一辙,但药品包装上原本标注的“主治功能”被改成“保健功能”,其标注的批号早已被河南省卫生厅声明作废。此外,这家店名为“百姓宜又佳”的药店,其店招也山寨了一把,若不仔细辨认很难区分。 市民反映:在“百姓宜又佳”买到“山寨药” 半个月前,福州市民王女士在晋安区连潘公交站附近的“百姓宜又佳”药房,购买了之前一直在使用的丁桂儿脐贴。 “这个药我觉得跟以前用的不大一样。”王女士说,她将该药盒与以前的药盒进行辨认后发现,这款药品外包装跟之前买的药品非常相似,但药盒印刷的字体有点重影。王女士试图在国家药监总局网站上查询这款药品的注册编号,却搜出一条关于该批次注册编号被依法查获的消息。 “这肯定是假药。”王女士说,随后她就找药店退了这款药品,但同时也感到很担心,“都是给小孩子用的药,怎么能卖假的呢?” 记者调查:其批准文号三年前就被作废 前日,记者找到了这家店名为“百姓宜又佳”药店,并以顾客身份购买了一款“丁桂儿脐贴”。 经过和某具备国药准字号的药品进行对比后发现,该“丁桂儿脐贴”的外包装和后者基本雷同,图案只有颜色深浅的区别。另外,该药品为四片装,批准文号为“豫卫健用字(2003)第0187号”,药品包装上,后者标注的“主治功能”被改成了“保健功能”。 随后,记者通过河南省卫生厅查询发现,该部门早在2010年就发布公告,禁止有关企业再标注“豫卫健用字”批准文号。 记者拨打这款药品包装盒上名为“郑州赛因思保健用品有限公司”的电话号码,语音提示为空号。 晋安区某药房工作人员仔细比对后告诉记者,这款“仿冒货”包装上标注的是保健品的批准文号,不能断定就是假药,只能说是“山寨药”。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福州另外几家药店,发现这些药店内出售的“丁桂儿脐贴”均为某品牌产品,其外包装上有明显的OTC标志和国药准字号,并能够通过国家食药监总局查询。 记者走访中还意外发现,这家“百姓宜又佳”药店,与省立医院对面的某药店,店招十分雷同,主要区别仅在于前者多了“百姓”的前缀。“百姓宜又佳”的工作人员称,自己和省立医院对面的这家药店属于同一公司,在省内各地都开有连锁店。 然而记者却从“被仿冒”的这家医药有限公司了解到,“百姓宜又佳”并不属于其所属门店。门市部一名林姓负责人表示,会将此事上报公司领导,追究其仿冒店招的相关责任。 食药监局:省内没有具体部门能监管这类现象 福州市食药监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这款“仿冒”的丁桂儿脐贴,其标注并不是药品,而是使用了保健用品的批准文号。根据国家药监局和卫生部2009年出示发布的相关公告,应该属卫生局管理。 然而记者从福州市卫生局了解到,该局只负责餐饮店的食品和消毒产品的监管,保健用品并不属于这类,因其仿冒的是标注有“国药准字号”的产品,所以应该由药监局管理。 “那只能由河南省卫生部门来管理了。”食药监局相关工作人员说,根据其“由产品审批部门来管理”的原则,其“仿冒”的批准文号是由河南省下发的,省内没有具体部门能够对这类现象现象进行监管。同时他表示,正是因为存在监管上的漏洞,这些商家才会明目张胆将这类货物摆上柜台,药监部门会考虑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商榷出一个有效的整治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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